3月15日,我公司被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沧州市2020年度“好企业”荣誉称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推进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擦亮“沧州好人”品牌,2021年2月1日-5日,沧州市文明委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五好十佳”先进典型评选活动。经基层推荐、资格审查、媒体公示,根据群众投票和评委会综合评议,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决定授予我公司“好企业”称号。

我公司力争持之以恒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中树立新形象、展示新风采、做出新成绩,为提升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做出新的贡献。广大干部员工要对标企业,传播正能量,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公司的新发展理念,围绕公司“要么第一,要么唯一”的发展战略,坚持“制好药,为人民”的服务宗旨,为企业的发展注入不竭动力。